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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企业会计制度》有何改变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3-09 10:12:20    点击: 392

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套准则体系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认可,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化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本准则体系由一份基本准则和38份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会计科目表组成。这次发布的科目表改变较大,本文试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中除涉及金融和生物类特别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相关科目作一比较分析。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次发布的科目中较少的科目名称及内容未发生改变,这些科目主要有:

  (一)资产类科目: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三)所有者权者类科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四)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

  (五)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的

  这类变化主要涉及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原制度中的“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笔者认为基本准则是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要求各准则涉及的概念要前后一致,而原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所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改过来是合理的。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原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的

  (一)资产类:材料采购等科目。《企业会计制度》中设置了“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这一规定包含了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现行科目“材料采购”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损益类: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科目。

  1、其他业务成本: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的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所发生的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所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均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3、销售费用:该科目用来核算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相比核算内容减少。但制度同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提到商品流通企业如果管理费用不多则并入销售费用核算,然后同样是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时发生的采购费用金额较小的计入当期损益(应用指南第1号——存货)但未规定记入什么科目,在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是记入“销售费用”但在正式指南中取消了这一提法,而在科目使用说明中又未提及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商品流通企业的费用应该记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记入“销售费用”,记入“销售费用”不符合对该科目的核算内容的界定。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内容发生改变的

  (一)资产类

  应收票据:原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的会计科目体系则取消了这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以下变化,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第二、原制度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现行制度规定只要是预付账款均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第三、科目的位置由原来放在坏账准备之后调整到坏账准备之前。这一改变是符合第二个变化的。

  坏账准备: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计提基础由原制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扩大到对全部的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第二、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又收回,会计处理也可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第三、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不再是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应采用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确定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同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该科目作如下变动:第一、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因为投资成本与在被投资单位应享有的份额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份额不调整投资成本、如果是小于应享有的份额则作为“营业外收入”(权益法)第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改为“其他权益变动”。第三、权益法下企业应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亏损)或经调整的净利润(净亏损)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第四、将原制度中“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按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这样处理更加符合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第五、取消了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增加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构成了当期损益,所以不影响资本公积,这一规定也应随之取消。第六:本科目未到改变持有目的而重新分类如何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增加了两个内容:第一、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在本科目核算,第二固定资产原价中要考虑弃置费用的内容。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变化是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在建工程:该科目的改变:第一、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先记入“预付账款”,期末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第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第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第四、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科目,取消了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等三个明细科目。

  工程物资:取消了“预付大型设备款”明细科目,并且在会计处理中未明确规定其预付款如何处理。

  无形资产:本科目核算内容发生如下改变:第一、“商誉”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单独核算。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先归集在“开发支出”,如果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则转入“无形资产”,第三、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为可以合理确定年限的则在受益年限内摊销,不能合理确定年限的则采用减值测试。第四、无形资产摊销时记入“累计推销”科目,不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这样能够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规模及摊销情况。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内容中取消了以下项目:第一、开办费,企业发生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第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则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二)负债类

  长期借款:主要改变是:第一、借入时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第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而不是按借款本金和实际利率计算。

  应付债券:该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变化是:第一、将“债券折溢价”明细科目改为“利息调整”明细科目。第二、计算每期利息费用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可以采用票面利率,从中可以看出制度要求应付债券的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而不是直线法。第三、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核算变化较大,原制度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单独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债券进行账务处理。应用指南规定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记入“银行存款”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确定应付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这样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交易性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实质。第四、债券到期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改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直接冲减“应付债券”就可以了,但在指南部分则如果“利息调整”有余额还要调整“财务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长期应付款:增加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企业会计制度将专项应付款定义为是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拨入时记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则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指南的规定: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才能转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强调项目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拨款所形成。

  预计负债:新增了资产弃置义务的核算。由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新增了第一、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第二、回购股票冲减“实收资本”同时增加“库存股”。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指南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应采用交易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汇率或近似汇率,不产生折算差额。因此取消了“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明细账。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明细账。

  盈余公积: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按实际金额贷记“盈余公积——已归还利润”。

  (四)成本类

  制造费用: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制造费用核算。

  (五)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应用指南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采用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计价。其他没什么大的变化。

  营业外收入:应用指南增加了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

  管理费用:增加了第一、企业生产车间(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核算,第二、开办费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原记入管理费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等统一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五、将原来同类型的科目合并为一个科目

  周转材料: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摊销法核算。但指南又增加了第三种方法“分次摊销法”。

  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核算内容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其他应交款核算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等。第二新增原来不作为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发放非货性货币性福利,辞腿福利和股份支付。

  发出商品: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也就是核算商品已发出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这些业务。

  应交税费:主要核算包括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的中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河道维护费等。

  六、新增和取消的会计科目

  (一)新增了共同类科目包括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

  (二)取消了下列科目:

  1、“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目前的应用指南中未明确,在应用指南的草案规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账户的余额转入“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正式的应用指南和科目表取消了这两个科目并且未作任何说明。

  2、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其核算内容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由“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三个科目核算。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是持有至到期的短期投资的减值准备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他短期投资应作为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4、应收补贴款:其核算内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5、自制半成品:不设这个科目了,但制度未明确工业企业自制半成品如何核算。

  6、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委托贷款、待转资产价值

  7、已归还投资:作为实收资本的明细账,其原来核算内容转入“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8、补贴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单位。

  9、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表中未单独设置这两个科目但在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时提到如果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也可以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这种设置方法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做好预测和决策不至于在工程未完工就减值。

  10、递延税款:核算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差额,在现行科目体系中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在各类科目中新增了一些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来核算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持有至到期长期投资的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及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担保余值: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累计摊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这样处理能较好的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原始规模。

  商誉: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企业只反映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反映自创的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就是原来递延所得税的借项。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的贷项。

  另外还设置了租赁收入、库存股、研发支出、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机械作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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