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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教[2022]162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 时间:2022-06-30 15:00:08    点击: 7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文物事业单位特点,我们对《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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