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会考[2021]2号 发文单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3-24 14:59:00    点击: 10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命题以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二、试题题型
 
  (一)初级资格考试试题题型
 
  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全部为客观题。
 
  (二)高级资格考试试题题型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
 
  三、答题要求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及得分规则在每类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阅卷。
 
  高级资格考试每道试题分值在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网上人工阅卷。
 
  请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 上一篇: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就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的函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