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20]1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2020-12-17 15:47:00    点击: 696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现予印发,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
 
 
  财 政 部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财会〔2020〕19号.rar

 
  • 上一篇: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下一篇: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