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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动态

西藏地区调整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

发文文号:[]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22-02-14 11:34:59    点击: 759
2月10日,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西藏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税款所属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告》明确,西藏自治区电信企业(包括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分支机构预征率由1%调整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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