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行业管理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财办会[2016]22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时间:2016-06-03 10:25:10    点击: 48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及时明确有关会计问题,我们起草了《“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527
  传 真:010-6855 2527
  邮 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1:“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点击下载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 上一篇:关于大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下一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