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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7月份是否有调整?

时间:2017-06-06 16:13:39    点击: 486

    佛山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7月份是否有调整?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131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若干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7〕76号)的规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周期为两年,首次浮动时间定于2017年7月1日。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在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下两个社保年度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对2017年7月1日首次适用浮动费率政策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升高(高于2017年6月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按其2017年6月的缴费费率征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或有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出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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