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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买健康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17-10-24 09:58:47    点击: 464
    纳税人购买健康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销售方办理过免税备案,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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