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异地代开发票当场私人现金缴的税费,打了完税证明,准备拿完税证明到公司报账,但是完税证明丢了,我问了税务无法重复打印,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吗?垫付缴了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完税证明丢了,也不能重新打印,我怎么补救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761号)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第十二条规定,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第四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第六章完税证明开具规范规定,纳税人已缴纳税款或者遗失完税凭证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完税证明:……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
必须报送资料:(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明。
条件报送资料:……(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提供纳税人完税凭证持有联次遗失声明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先办理遗失声明,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去代开税务机关办理补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