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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在报纸上刊登客户的通告,收取的版面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时间:2018-11-15 10:55:39    点击: 437
       问:报社在报纸上刊登客户的通告,收取的版面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
  (六)现代服务
  ……
  (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报社收取的版面费应按照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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