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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餐厅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优惠政策吗?

时间:2020-06-08 10:30:45    点击: 606
    问:受疫情影响的餐厅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优惠政策吗?
 
  答:《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0〕6号)规定:“(一)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体娱乐业指文化、体育、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
 
  五、政策执行期限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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