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时间:2021-03-08 09:47:42    点击: 677
   问: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另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 上一篇: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 下一篇:管理费是否需要合并到租赁费中一起缴纳印花税?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