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开票操作有什么变化?

时间:2021-12-17 15:32:55    点击: 526
 
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开票操作有什么变化?
 
答:《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开票操作有以下变化: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实行“一车一票”原则,企业需先行填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系统会联网校验企业购进车辆电子信息的使用状态。
 
对于状态为“未使用”的车辆电子信息,系统自动填列在发票对应栏次;
 
对于状态为“已使用”的车辆电子信息,系统不允许开票;
 
对于未查询到使用状态的车辆,需联系机动车生产企业尽快将发票开具信息与车辆电子信息的关联匹配。
 
 
 
  • 上一篇:12366热线2021年10月热点问题
  • 下一篇:政策到期后,没有资金缴纳怎么办?有关税款缓缴的13个问答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