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税务总局:印花税8个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3-07-25 15:24:10    点击: 322

1. 投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属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4. 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答: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5. 员工体检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签订体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 铁路运输的托运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7. 企业改制前签的合同尚未履行完要重贴花吗?

答: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8. 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 上一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即问即答
  • 下一篇: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可享这些税费支持政策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