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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6-04-28 17:21:42    点击: 12

 

请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您每年算下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那部分,个人所得税直接减半征收。而且这个优惠跟您能享受的其他个税优惠不冲突,可以叠加着用。您平时预缴税款的时候就能直接享受,不用等到年底。另外,根据同一个公告的第二条规定,同一时间段内,像您这样的个体工商户,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还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统统减半征收。如果您符合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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