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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收政策

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法[2016]25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时间:2016-12-06 14:08:36    点击: 610

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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