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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公告[2012]7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12-06-06 11:40:25    点击: 574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附件:附件: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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