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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公告[2012]2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12-06-06 11:39:03    点击: 4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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