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进出口税收政策

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1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时间:2021-04-26 09:47:00    点击: 530
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 上一篇: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B版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