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相关金融法规

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11]54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1-11-24 15:50:58    点击: 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财政部批复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代表处升格为福建分行,并设立安徽、宁波和云南分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更名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现将变更后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2010年第21号)中有关中国进出口银行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附件:点击下载 .rar
 
  • 上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 下一篇: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