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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同意新华书店系统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的函

发文文号:财会字[1994]7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1994-02-18 11:19:00    点击: 443

新闻出版署:
  你署新出计[1994]65号《关于新华书店系统图书类商品帐务处理的意见》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和出版社自办发行环节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
  一、二级会计科目设置:
  1.在"商品采购"(在途商品)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2.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设"进销差价"、"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3.在"应付帐款"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4.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下设"含税收入"、"销项税额"二级科目。
  二、会计分录:
  1.发生进货业务,书店凭"送书通知单"(或调拨单的随货同行联)计算进项税,填制记帐凭证。
  借:库存商品(总定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进货款
  2.书店取得出版社或发货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制记帐凭证。
   (1)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2)同城付款: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异地付款:
     借: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货店发来商品并支付货款,核销货、款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注:为正确反映"商品采购"(在途商品)期末净值,对未核销的"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月末余额,应在结帐前与"应付帐款──进项税"对冲、次月初调回。
  月末:
  借: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额
  次月初:会计分录反方向调回。
  4.发生商品销售业务、凭"销售汇总单"(或有关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含税销售额)
    销售折扣与折让
    贷:商品销售收入──含税收入(总定价)
  5.月末结转发出商品,凭"商品销售成本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总定价)
  6.月末计提销项税额,凭"商品销项税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收入──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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